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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老年代步车上路最新政策2023

据了解,从2024年1月1日起,北京违规电动三四轮车将不得上路行驶,也不能停放在道路、停车场等公共场所。最近几年,网上对老年代步车能否上路的争议不断,根据北京此前发布的《关于加强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的通告》,可以了解最新政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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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全文

一、违规电动三、四轮车是指未经工信部许可生产,未列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车辆性能不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使用电力驱动用于载客或载货的三轮、四轮机动车。

二、禁止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违法生产、销售的,由市场监管部门没收非法生产、销售的车辆,并依法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自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三、对本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违规电动三、四轮车设置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3年12月31日。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四、过渡期后(2024年1月1日起),违规电动三、四轮车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五、邮政寄递、园林绿化、环卫主管部门要制定各自行业电动三、四轮车使用管理办法,过渡期内加强日常管理,过渡期后全部更换为合法车辆。

六、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电动车辆按照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规定管理。

过渡期前后老年代步车具体规定

2021年7月12日起

禁止在北京生产、销售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新增违规电动三、四轮车。

2021年7月-2023年12月31日

对通告发布前购买的,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时应当遵守相关通行规定。

违反通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

2024年1月1日起

不得上路行驶不得在道路、广场、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停放违规上路行驶或停放的,执法部门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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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条评论

  1. 汽车不合格,是执法部门该管理的,不能因此而设置这样的管理规定,更需要的是设计老年代步车车道,才是真正解决老年人出行问题的重点,因噎废食,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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