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过年烟花爆竹禁燃规定详解,公安部门负责人专访揭秘
武汉过年期间仍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公安部门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专访,强调了禁放烟花爆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保障城市安全和居民生活环境的安宁,这项措施旨在减少空气污染、降低噪音扰民和防止火灾等安全隐患,市民们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城市的和谐与安宁。
武汉过年能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就相关问题专访公安部门负责人
岁末年初,广大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的问题,为此,记者近日专访了武汉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记者:武汉市今年过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
答:根据《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各新城区人民政府通告要求,武汉市行政区划内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哪些危害?
答:烟花爆竹燃烧、爆炸时温度极高,易造成人体灼伤、炸伤;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大量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气体以及PM2.5,尤其是短期集中燃放导致空气质量急剧下降,诱发呼吸道疾病,对儿童、老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影响很大。
烟花爆竹燃放不当,极易引燃现场周边枯草、树木、电线等易燃物,从而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烟花爆竹爆炸产生的强噪声对居民生活、学习和休息造成干扰。
记者: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答: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涉嫌“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我市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答: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全力维护公共安全。
严查非法生产,会同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清查,一有线索及时查处。
严查非法储存、销售,结合“冬季防火”和“一标三实”工作,会同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集中对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废弃厂房、仓库、封闭院落、墓区周边售卖祭扫品商户、小区空置房屋等容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部位开展检查,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查处。
严查非法运输,在辖区大型物流市场、货物装配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口、进出市的国道、省道路口设置检查卡点,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严查寄递物流行业,会同邮政部门加强寄递物流行业监管,督促落实安全验视制度,严查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同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查非法托运烟花爆竹行为。
记者:广大市民发现涉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该怎么办?
答:根据《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发现此类行为,可拨打110或市民热线12345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对于举报线索协助侦破相关案件的,视情给予奖励。
请广大市民向家人、亲友、邻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凝聚共识,以更安全、更环保、更健康的方式,用低碳行动代替烟花爆竹燃放,携手树立文明新风尚,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绿色的生活环境。
岁末年初,广大市民群众普遍关心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的问题,为此,记者专门采访了武汉市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记者:武汉市今年过年能否燃放烟花爆竹?
答:根据《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各新城区人民政府通告要求,武汉市行政区划内自2022年7月1日起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记者:燃放烟花爆竹会带来哪些危害?
答:烟花爆竹燃烧、爆炸时温度极高,易造成人体灼伤、炸伤;烟花爆竹燃放时,释放大量二氧化硫、一氧化碳等气体以及PM2.5,尤其是短期集中燃放导致空气质量急剧下降,诱发呼吸道疾病,对儿童、老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影响很大。
烟花爆竹燃放不当,极易引燃现场周边枯草、树木、电线等易燃物,从而引发火灾,造成重大财产损失。
烟花爆竹爆炸产生的强噪声对居民生活、学习和休息造成干扰。
记者: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
答: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或者向未取得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涉嫌“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我市公安机关将采取哪些措施查处违法违规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答:公安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全力维护公共安全。
严查非法生产,会同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重点部位开展集中清查,一有线索及时查处。
严查非法储存、销售,结合“冬季防火”和“一标三实”工作,会同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集中对小商品市场、集贸市场、废弃厂房、仓库、封闭院落、墓区周边售卖祭扫品商户、小区空置房屋等容易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的部位开展检查,对非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及时查处。
严查非法运输,在辖区大型物流市场、货物装配集散地、高速公路出口、进出市的国道、省道路口设置检查卡点,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规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严查寄递物流行业,会同邮政部门加强寄递物流行业监管,督促落实安全验视制度,严查邮寄烟花爆竹行为。同时,会同交通运输部门,严查非法托运烟花爆竹行为。
记者:广大市民发现涉烟花爆竹违规违法行为该怎么办?
答:根据《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举报涉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市民发现此类行为,可拨打110或市民热线12345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对于举报线索协助侦破相关案件的,视情给予奖励。
请广大市民向家人、亲友、邻里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凝聚共识,以更安全、更环保、更健康的方式,用低碳行动代替烟花爆竹燃放,携手树立文明新风尚,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绿色的生活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