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低保申请条件身份认定:具有渝中区户籍的居民,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已成年残疾人、重病患者(不含在校学生)可与父母分户申请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但低于低保保障1.5倍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
重庆低保申请条件
身份认定:具有渝中区户籍的居民,可以按程序申请低保。已成年残疾人、重病患者(不含在校学生)可与父母分户申请低保;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但低于低保保障1.5倍的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按照“单人户”申请低保。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户籍不一致的,可自主选择在任一成员的户籍地提出申请。
重庆低保标准
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735元提高到750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600元提高到61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重点救助标准保持不变。
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955元提高到975元。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全护理300元、半护理200元、全自理50元,分别提高到500元、300元、100元。
提高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与补贴标准
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605元提高到1825元;
社会散居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1405元提高到1625元。
提高救助机构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
市救助站流浪乞讨人员生活保障标准参照城市低保标准执行(各区县参照执行),提高到每人每月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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