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为满足江北区社会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进一步充实消防救援队伍实力,经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以劳务派遣的形式派遣至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主要担负江北区灭火和综合应急救援任务。现将招录简章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50名(简称专职消防员)。其中,灭火救援员40名、车辆驾驶员10名。录取人员培训考核合格后在江北辖区各消防救援站担负执勤战备、接警调度、车辆驾驶等工作任务。
二、招录岗位和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身高1.65米以上,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不适于消防工作的疾病,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2、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非正常大额债务,具有良好的品行,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符合政治审查标准;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相关工作并服从统筹分配的工作地点;
4、具有高中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灭火救援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年龄不超过28周岁的男性;
2、裸眼视力不低于4.5。
(三)车辆驾驶员岗位招录对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A1、A2或B2驾驶证,有2年以上实际驾驶A1、A2或B2车辆经验;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男性;
3、裸眼视力不低于4.8。
(四)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退役军人及有关消防工作经历的人员,招录条件可适当放宽。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录: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被刑事立案正在接受调查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被列为信访重点人员的;
3、本人有违法犯罪记录、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少年管教、吸毒史或有犯罪嫌疑未查清的;
4、政治态度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相违背的;
5、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或被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开除公职(军籍)或辞退(除名)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三、入职及岗前培训
新招录的专职消防员实行聘用制,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每月发放基本工资3600元(含五险一金)。试用期内按规定参加统一岗前培训,其中集中培训2个月、在岗见习4个月。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无故不得外出,请提前处理好个人事宜。培训不合格的,不予转正录用;培训合格的,由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统筹分配到全区范围内所属消防救援站工作,不服从分配人员视为不符合本简章招录要求,不予转正录用。通过培训考核且表现优异的,可视情在试用期内提前发放转正工资。
四、薪酬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除缴纳“五险一金”外,按江北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有关优待政策,购买雇主责任险和团队住院医疗保险。
入职转正后月工资为5100元起(含五险一金),其中,月工资的20%为当月绩效考评基数,依据实际考评情况,按照相关比例进行发放,工作前三年月工资每年递增300元。依据本人学历每月补贴100-200元,依据服役经历等每月补贴100-400元,依据在职期间获得的相关职业技能鉴定证书每月补贴100-500元,执勤车辆驾驶员每月补贴800-1000元(实习驾驶员期间按照50%发放驾驶岗位补贴),入职后任技术岗位(通信员、供水员、装备技师等)每月补贴300元,表现优秀通过骨干培训并担任管理职务(副班长、班长、副分队长、分队长、站长助理、副站长、站长)每月补贴300-2000元,以上补贴均可累加。
入职后免费提供与国家消防员同等标准食宿、体检和专业技术培训待遇,按季节特点免费发放制式服装和被装。
符合相应条件的专职消防员,可由单位推荐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招录考试(具体报名条件按照当年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消防员招录公告为准)。
五、日常管理
(一)实行不定时工作机制,工作时执行24小时驻勤值班制度;按照纪律部队建设要求,实行封闭式管理,统一食宿和着装。
(二)除重大安保活动战备外,每月可轮休8天,并按照规定享受婚假、护理假和年休假。
六、招录方式及流程
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心理测试、政审等流程进行,各流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10月15日。
(二)网上报名:
1、凡报名人员请务必进入报名QQ群259254249;
2、报名人员信息采集链接https://www.wjx.cn/vm/eoA34GY.aspx#;
温馨提醒:进群和报名人员信息采集两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
3、报名材料:以下材料均需电子扫描件(或拍照),以压缩包的方式,命名为“江北消防战斗员/江北消防驾驶员+姓名+电话”发送至邮箱184482075@qq.com,纸质版待面试现场核查。包括: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近一周内个人征信报告1份(持身份证到任意银行自助机器打印)、退役军人或退出消防员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学历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1份、近期正面蓝底免冠电子照片1张。除以上材料外,报考车辆驾驶员岗位的还需提供B2以上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1份,有其他特长的,还需提供特长等级证书或资质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注意事项:报名者需对照本《招聘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流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未通过资格审查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何老师(023)6331590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七、考核程序及内容
战斗员应聘总分构成为体能测试分数、面试分数,分别占60%、40%。执勤车辆驾驶员应聘总分构成为体能测试分数、面试分数、驾驶技能实操分数(若有),分别占50%、20%、30%。
(一)体能测试:项目共五项,其中1000米跑、立定跳远、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四项为必考项目,100米跑和10米×4往返跑为二选一。体能测试只开展一次,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测试标准详见附件。
(二)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仪容、反应与应变能力及求职动机等内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心理测试
体检和心理测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体测和面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费用自理。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个人征信及政治审查
个人征信:体检合格后,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纸质件,并按照规定程序严格审查招录对象个人征信,经核查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的,不予聘用。
政治审查:按照规定程序严格考核招录对象的政治思想、宗教信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专职消防员的,不予聘用。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招录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绝不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招录费用,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不接受以任何组织或个人名义推荐报名人员,凡任何组织或个人承诺推荐报名、提供有偿服务的均与本次招录无关。切勿相信任何名义要求转账、汇款的短信和电话,相关信息可关注“重庆江北消防”微信公众号。
(二)本次招录工作所有通知均会通过电话、短信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联系本人等个人原因未能参加本次招录活动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委托重庆万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施,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全程监督,涉及招录有关问题可进行电话咨询或举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队务督察科电话:023-67566947;
江北区消防救援支队纪委监督电话:023-6770262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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