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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可以同时申请吗?

武汉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可以同时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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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武汉人才公寓和公租房不可以同时申请,属于武汉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不可以同时享受。

  武汉人才公寓和公租房可以同时申请吗?

  答:不可以的。

  根据洪山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配租公告,申请了人才公寓的大学毕业生不得重复享受其他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在购买商品房或大学毕业生安居房后,应退出大学毕业生租赁房。

  公租房和人才公寓均属于武汉保障性住房优惠政策。

  》武汉人才公寓申请条件:

  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毕业6年以内、2022年6月7日起在汉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在资格有效期内,租住人才租赁房的,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房租,累计减免期限不超过3年。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分别免缴2年、1年租金,免租金额每月分别不超过2000元、1500元。2022年6月7日前留汉的同等条件大学毕业生,现租住人才租赁房且租期未满3年的,在资格有效的剩余期内,按照不高于市场租金的70%缴纳租金。

  》武汉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要求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在本市无房产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规定标准(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拥有的房产或者承租的公有住房,被列入征收补偿范围并已下达征收决定、尚未安置到位的,暂不受理其公租房保障申请。

  新就业职工申请要求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或者持有有效《武汉市居住证》;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规定标准(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房产,且3年内无房产转移、注销记录;

  4、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满6年;

  5、在我市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住房公积金。

  *如果想在武汉申请公租房,需要满足申请条件,需要注意的是,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无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公租房的条件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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